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我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计划开展2025年水运专业副总工程师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4月,是主要从事交通行业规划、咨询、勘察、设计等业务的省属企业。现拥有1项勘察综合类甲级、4项设计甲级、3项咨询甲级资信等资质,具体包括: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公路工程专业咨询甲级资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甲级资信,水运(含河海港口)工程专业咨询甲级资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市政基础工程(道路、桥梁)施工图审查一类等资质。
我公司承担了海南省大量的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公路、农村公路、市政、水运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以及路网规划工作,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全国公路交通优秀设计一等奖等优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奖100余项;承担了省部级课题20多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海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
二、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职数
(一)水运专业副总工程师(规划)1人。
1.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规划指导书、对规划大纲和内容进行指导、论证和审查,参与项目评审。(2)熟悉国家重大政策及海南自贸港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产业规划、港口(航道)规划。(3)负责港航板块规划相关业务高端咨询。
2.任职资格基础条件:(1)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2)工作经验:从事水运规划工作年限10年以上,具有水运行业或专业甲级设计院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项目综合控制能力.计划.组织.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执行和技术决策能力,具有开拓意识和团队精神。(3)证书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年龄:55周岁(含)以下。(5)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优先。
3.项目经验或工作业绩要求:具备担任沿海1项大型及2项中型水运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项目负责人经历。
4.薪资:面议。
(二)水运专业副总工程师(设计)1人。
1.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设计指导书,提出项目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疑点难点和解决途径,对各阶段设计方案进行指导、论证和审查,参与项目评审。(2)对各专业技术文本、概预算、图纸进行审核,解决设计和后续服务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3)负责标准化制定和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2.任职资格基础条件:(1)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2)工作经验:从事港航工程设计工作年限10年以上,具有水运行业或专业甲级设计院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项目综合控制能力、计划、组织、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执行和技术决策能力;具有开拓意识和团队精神。(3)证书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年龄:55周岁(含)以下。(5)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优先。
3.项目经验或工作业绩要求:具备担任沿海港口(航道)1项大型及2项中型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经历。
4.薪资:面议。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
4.人岗相适,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2025年4月下旬,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海南自贸港招聘网(www.ihnhr.com)、海南公共招聘网(zhaopin.hainan.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的岗位、职数、学历、专业等所需资格条件。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求职者可登陆海南自贸港招聘网、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搜索我公司发布的相关职位,将个人简历,专业工作经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按照网站要求投递。
求职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组织考察
考察以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业绩。
考察小组成员由我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由我公司承担。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形成考察推荐报告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审议。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公示
下发拟引进通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1.引进人员应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办理入职手续。
2. 引进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入职资格的,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引进人员入职后,对其人事档案、社保等各类材料的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伪造、涂改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出具试用期鉴定意见,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说明
若因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入职,或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录岗位出现职位空缺,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